临沧市
政策政策文件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1/02/02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310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尚岩井,男,傣族,1970年5月出生,农民,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贺海村贺海组人。尚岩井同志于2020年2月10日,到孟定镇贺海村贺海组疫情防控值守点对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醉酒闹事人员进行劝阻时被当场打死。尚岩井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不怕流血牺牲,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的利益,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按照《云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表彰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尚岩井“临沧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按照《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临沧市见义勇为协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奖励尚岩井人民币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财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奉献精神,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平安法治临沧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